近日,蘇州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聯合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蘇州市行政審批局,就“住房公積金提取”等常見情形相關政策進行解答。
●購房提取如何辦理?
職工(含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辦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新住建房的,需要攜帶身份證件原件;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或契稅完稅證明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有效期一年);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與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購買存量住房的,需攜帶身份證件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有效期一年);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與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
●還貸提取如何辦理?
職工(含配偶)償還各類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辦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各類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與商業組合貸款。
●退休提取如何辦理?
職工離(退)休后,可以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辦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包括身份證件原件;退休證原件(無退休證的,身份證上的年齡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同時,公積金個人賬戶須在封存狀態或已停繳公積金滿6個月。
●租房提取如何辦理?
職工租賃住房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辦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租賃住房租金:職工在申請之日前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職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用于自住的。
●外地戶籍職工、港澳臺職工調離本市提取如何辦理?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封存滿半年后,未在蘇州正常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外地戶籍職工可以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辦理機構申請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手續。已經辦出戶口遷移證的本地戶籍職工,須先辦妥戶口遷移手續,個人公積金賬戶封存或已停繳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確實未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繼續工作及未在蘇州大市范圍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辦理銷戶提取。
●有相關咨詢電話嗎?
咨詢熱線0512-12329。
(來源:蘇州公積金)